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壬辰倭乱(别称:万历朝鲜战争、万历朝鲜之役等)是指明朝万历年间(1592年-1598年),中朝人民抗击日本侵略朝鲜的战争。
壬辰倭乱包括两次战争,第一次是在1592年4月-1593年7月,以中日议和结束;第二次是在1597年2月-1598年12月,以明、朝鲜联军胜利,日军撤退结束。
2007年,我们随团去澳洲玩,在墨尔本,行程中安排中国游客参观当地居民住宅,了解下当地人的生活(据说是政府安排的项目,参观的对象都是是当地典型人家,可能他们和政府有合作协议)。
我们去的是当地的一个卡车司机家庭,独栋,地下室出租给了中国留学生,条件相当好。一大帮人在导游带领下进了人家的房屋内参观,听导游讲解,屋主的女儿就站在旁边,没有热情相迎,但也没有横眉冷对,就是静静地看着,可能看过的来客太多了。
然后,一些中国游客就开启了好奇心,对人家的家具和摆设产生了浓厚的兴趣,在未经主人允许的情况下,打开柜门,拉开抽屉,触摸家具和摆弄陈设,我看到那个屋主女儿明显地流露出一脸的厌恶表情,但她却没有制止,而是强忍(我猜测可能因为自愿成为参观对象政府会提供不菲的酬金吧?所以忍了?),我和爱人就很尴尬地向她点头致意,感谢她家的接待,她也很礼貌地微笑点头回礼。
从进门到离开,那几个好奇心很重的人就一直没停了大声惊叹和高声交谈,手也没闲着,不停地摸来摸去,翻这个翻那个,不知道如果她们家来了陌生人这样翻她们的东西,她们乐不乐意?
我和爱人一直就站在屋子一角,大概看了看就没再往里走,因为我们也很注意私人空间,我们不愿意别人做的,我们也不会对别人去做。
临走,大家叽叽喳喳鱼贯而出,除了导游,没有人对那家人表示感谢,我们走在最后,临出门前,真诚地向那屋主女儿说声"谢谢,打扰了",我们看得出,那女孩儿至少对我俩还是流露出感谢之意的,毕竟她知道,我俩是尊重她和她的家庭的中国游客。
希望咱们中国人,都学习下私人空间的概念,懂得尊重别人,即使是参观公共场所,也不要做出过格的事。
整个事件,中方,旅店和警方都有不妥之处。中方这位老兄,可能以为出去旅游了,就把自己当爷了,就可以呼风唤雨,不按当地规矩来办事,缺乏沟通经验,还躺地哭嚎,那像一个办事的爷们。真是丢人丟国外去了。订的房间时间没有衔接好,就是他的错。出门前,事先看好行程安排,需预见一些突发事件,找到对策。比如事先打电话到酒店,询问提前到店的安排,做好准备。旅店服务员一定态度生硬,不配合,还直接报警,造成了不愉快事件的发生。但你替他/她想一想,半夜三更被叫起床去服务几个外国人,他愿意吗?这样的服务员,可能工资收入还没有这个中国人多,思想进阶也不会高。不要以为瑞典是高福利国家,每个人都是活雷锋。相反,爱富嫌贫是全世界人的通病,几个住青年旅舍的人,别人就看不起你,更别说要求什么在大堂过夜,人家服务员不是要陪你到天亮吗?换谁都不愿意。这种情况,在中国还发生少吗?当然,他们如果会来事,可以对服务员多说些好话,直接给小费,兴许人家就同意了,也不好说。瑞典警察粗暴对待中国人,把他们带离旅店,是不对。但他们尽职尽力了。接到旅店报警,看到中国人的无理要求和撒泼打滚的表现,就从心底了看不起中国人。你几个外国人,到了人家旅店,人家不接待,请你们出离开。是不近人情,但作为正常人,即使多么无奈,委屈,也必须离开,有点自尊好不好。一个大男人,还会两句英文,就不能好好和警察沟通吗?至于要倒地哭嚎吗?赖在旅店不走,被人家抬出来,难怪警察要把他们当难民处理。所以奉劝出国的人,你有两钱就可以装逼,可以提出额外要求,没有钱不能办到的。没有钱的话,就收敛点,夹起尾巴做人,即使有点委屈也认了,回来告诉同胞,坚决不能去哪个地方,为打击当地的旅游经济做点贡献,心里也平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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